一、香港专利简介
香港在97年回归祖国前,为了适应回归后的需要,对专利制度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香港专利制度有三种,即香港标准专利、香港短期专利和香港外观设计专利。
二、香港专利类别
1.香港标准专利
香港标准专利必须以中国发明专利或者英国专利或者指定英国的欧洲专利为基础,通过2阶段的手续获得保护期限为自基础申请日起20年。
第1阶段:在中国发明专利等公开后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备案手续;
第2阶段:在中国发明专利等授权后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登记手续。
2.香港短期专利和香港外观设计专利
香港的短期专利制度是香港独自的制度,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其保护对象包括方法。有效期限为4年,届满前可续展4年。香港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也为香港独自的制度。有效期限为5年,但可以连续续展5次,每次5年,最长不超过25年。
三、香港专利保护期限
香港标准专利有效期最长20年,香港短期专利有效期最长为8年。
四、香港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 对于香港标准专利,申请人必须依据一份在中国、欧洲或英国的在先专利申请,并于在先申请发表后的6个月内提出;提出申请时请准备:
1.申请人、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2.在先申请公告文本以及中英文摘要;
3.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对于香港短期专利,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申请,并请准备:
1.申请人、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2.申请文本(尚未公开的)以及中英文摘要;
3.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有);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5.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香港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拥有人可以在香港地区获取外观设计保护,并请准备:
1.申请人、设计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2.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及对设计的清楚表述;
3.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有);
4.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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